亲情。友情。事业。酒。(三)
当年我们所念的大学的专业是国际贸易。所以毕业后我和当时的男朋友现在的老公双双留在了港口城市滨城。后来的无数事实证明当年我们的选择是正确的,因为港口城市是国际贸易的窗口,在这里商机无限。我们那时候都被分配在省级对外贸易公司,可谓白领阶层了。那个时候(1990年左右),也是我们国家外贸企业最发达的时期,当时国家需要外汇储备,很多农副产品的出口国家都予以补贴(实报实销),因此公司很兴旺,刚参加工作的我们经常会莫名其妙的拿到奖金。公司里更是三天一小聚,五天一大聚。各种宴会酒会,请客户应酬此起彼伏,络绎不绝。会喝,能喝似乎在一时间派上了大用场。而且仅凭这一点就很容易在公司的领导眼中瞬间窜红。
因为年轻,所以更多的时候是不知深浅的。只要领导一声令下,便会奋不顾身的冲锋陷阵。大有喝死算烈士的壮志。我那个时候工作更特殊,科里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都归我负责。所以忙的时候我基本上每天都与国家商检部门(进出口商品检验局),国家植检部门(进出口值物检疫局),还有海关等部门的政府官员们打交道。说句实在话,那些农副产品的出口要是严格追究商品质量的话,恐怕每票货都很难过关的。一般情况下,我们作为负责货物的出口人员,心里是有底线的,我们知道什么样的货物客户可以接受,我们更知道什么样的货物会被客户索赔。但是,问题不在这里,通常情况下,我们的政府大员们会按照条条框框卡得很死,以至于贻误装期,损失惨重,所以“伺候”好他们是我们的首要任务。
不过那个时候风气还是不错的,一般也就是在货物的装期内,一大早就派车带他们去仓库抽样,验重,中午请他们吃一餐饭。不过,这餐饭可不那么简单,那些大员们个个脑满肠肥,酒瘾冲天。如果你不陪他们喝个死去活来的,你的货物就很难顺利放行。我清楚地记得:当时负责检重的政府官员是个典型的北方酒徒(听说他后来喝出了糖尿病),第一次跟他出去,我事先也没做好工作,不知道他很喜欢喝酒。当时他也看我是一女的,也挺给面子,说不喝酒。结果重量就出问题,如果重新修改信用证,我们损失很大的,再说我们的操作根本就不违反溢短装条款。后来经别人提醒,说重新请他痛痛快快喝一次保管放行。那一次,我跟他单练,50多度的红星二锅头我们一人一半,还算他有良心,最后又要了个二两装他自己喝了。自然,这顿酒没白喝,我们的货物总算顺利装运。
想想那些年,与那些政府大员喝得翻江倒海的时候真是太多了,幸亏我天生的好酒量,从没因为喝酒掉过链子。也从没让他们看到我喝醉是什么样子。酒,无论怎么喝,我始终掌握一个原则,那就是我尽量用嘴劝,女人嘛,这个时候肯定不和男人平分秋色,能少喝就少喝,只要忽悠他们高兴就好。也是因此科长才把这艰巨的任务交给了我。不过在当时,也有好多人羡慕得要死,因为我每天都可以吃饭店,滨城的大大小小的饭店基本上都被我光顾了,那些老板们见了我就像见了娘亲。还有一个近水楼台就是,那个时候我几乎每天都有小车用,公司的车子放出去后,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,那些年我不知道占了公司多少便宜,就连回乡下(我们家是滨城近郊,车程大约一小时)看爸爸妈妈,也都是车接车送的。要知道那个时候拥有私家车的人很少了,像我这样的坐着轿车来来去去的,着实也给爸爸妈妈挣了很多面子,也大大地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,大有衣锦还乡,荣归故里的感觉。现在想来,俗啊!哈!
很奇怪,酒,就是这样跟我结下了不解之缘。似乎,它已经融入了我的血液,如影子一样跟随着我。其实,在未来的一直到今天的无数个日月里,它依然与我息息相关!
未完待续


《酒》是我的回忆文章,《女儿的爱心》是给女儿写的文章,最近她一直要求我为她写点什么,正好家里养着她的鸡,就写了。女儿看了很开心,每每捧腹大笑,并且很崇拜我的样子……并且坚决表示以后好好作文,超过妈妈!哈哈哈,写博能起到这样的作用,我也好开心!
谢谢您
最常穿的裤子就是仔裤!!
将进壶中酒,莫使金樽空对月
却邀云里仙,求得华发满枝头
我醉乘风去
信步风火轮
醉能不归处
怡人石山中 -------------摘:酒醉的石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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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,不解之缘,似乎,它已经融入了我的血液,如影子一样跟随着我。
哈哈!石山好酒,再期待你的酒之四。
楼兰可要注意了啊,酒还是少喝为妙,实在躲不开了,喝酒前带上一杯蜂蜜水,酒喝的差不多了,喝点蜂蜜水解解酒的毒,不至于残害身体.
哈哈,只是楼兰很早就不再应酬那些人了。
现在的应酬完全是为了自己的私利,不再
为革命工作而拼命了!!
今晚肯定又喝了不少,文章的分类都分错了。
不过,还是要感谢你的提醒,看来你今天没喝!嘻嘻
那样的话就令人不尊重了!!